新劳动法实施,劳务派遣将面临毁灭打击?
几年前,苏州,这个中国制造业的代表城市,率先尝试把30年前诞生在美国的劳务派遣移植到中国,创设一个“五方共赢”的商业模式,拯救日益严峻的“技工荒”。
所谓“五方共赢”,即学生赢得成才机会、短期雇工供应商达至企业梦想、政府实现劳力转移、用工企业增进效率、技工学校走出招生困境。在东北、中部、西北、西南等许多经济落后地区,技术学校的农村孩子通过这种方式,变成沿海制造业工厂的蓝领工人。2006年5月,本报报道将此举称为“救赎中国竞争力”的“苏州实验”。
尽管有人褒扬它的公益性,也有人质疑它的商业性,但这场最早由几个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学生发起的教育扶贫新实验,已经衍生为一个庞大的产业。如今,劳务派遣已经成为苏州乃至长三角、珠三角制造业企业最大的劳动力资源供应商。有资料说,中国有5000万工人以这种形式为各种各样的企业工作。
但是现在,他们将面临《劳动合同法》的最大考验。
危机
2007年12月26日一早,庄志看到了《新京报》上关于《劳动合同法》细则的报道。报道说,全国人大法工委已就劳务派遣疑问答复劳动部,明确劳务派遣期不得超6个月,岗位为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他如此形容当时的心情:“震惊,这将是对我们行业毁灭性的打击。”
庄志是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中介协会的会长,自己经营着一家名为“英格玛”的人力资源公司。他的公司和协会的会员企业,如今是苏州工业园区最重要的劳动力资源供应商,工业园区70%的蓝领工人都是通过他们招收的短期雇工,也就是劳务派遣工人。
27日,这些企业开始接到大量的客户咨询,都是关于“劳务派遣期不得超6个月”这一个问题。之前,他们一般都是同企业签订2—3年的劳务派遣合同,而按照有关官员的说法,劳务派遣期不得超6个月,这意味着企业要么选择劳务派遣工人成为正式的员工,为此付出更多的成本,要么选择不雇佣他们。
27日晚上,庄志和协会主要会员企业的老板一夜未眠。他们从晚上7点开始讨论研究这一细则实施可能带来的后果,整整持续了21个小时。28日下午4点,他们决定,以协会的名义紧急上书全国人大,建议“重新审视对辅助性、临时性、可替代性岗位派遣期限的问题”,“尽快出台新法实施细则”,“顺应现实和市场需求,分清利弊”。
“全国不低于5000万人是劳务派遣工,分布在各行业,为了节省成本,企业可能宁可不雇佣你也不要你转为正式员工,这里面30%的人可能要失业,也就是1500万人。”庄志说。
据《南方周末》报道,全国人大法工委一位参与制定新法的官员在接受采访时说,“在立法过程中,不少人跟我说,要按照现在法律这么严苛的规定,劳务派遣公司不死1/2也要死1/3。于是我们想,规范的力度够了。”
庄志认为,如果立法者是以死多少劳务派遣公司来计算法律的规范力度的,这将意味着从2008年元旦起会有超过1000万的新失业人员,如果算上新法在其他方面的硬性规定,将来的失业人员将会更多——严厉执行《劳动合同法》,“失业率逾百分之八恐怕是起码的了”。
“现在苏州的蓝领工人70%都是劳务派遣,珠三角可能有50%—60%,长三角的比例差不多。”庄志说,“中央电视台有5000多,上海市公安局也有784个文职人员是挂在派遣公司的,新法要规范用工,但不能矫枉过正。”
采访中,庄志不断的提到Man-power。Manpower即美国万宝盛华公司,是全球人才派用以及人才推荐领导品牌,在72个国家拥有4400个分公司,同时为全球40多万个公司提供最佳人力资源方案。而根据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中介协会的考察,欧盟共有20000多个派遣机构,30000多个分支机构,劳务派遣市场已经形成了850亿欧元的产业。
问号
一位给庄志的公司提供学生的技术学校校长说,他的学生能从僻远的西部到繁盛的东部就业,是他执教中专技校以来最为光荣的事。苏州目前拥有国内最发达的劳务派遣市场,诸如英格玛、汇思等人力资源公司,在这里被称为“温情脉脉的人贩子”,他们致力于推动贫困群体的智力发展,而非传统的简单的资金投入,他们的方法论是“授人以渔”,而非“授人以鱼”。
按照汇思公司“汇思助学AA班”的模式,技术学校招收一个两年制的高级技工班,第一年的学费由学生出,第二年的学费由汇思垫付,第一年在学校学习文化课,第二年由汇思送往苏州学习技能,并去制造业工厂实习,实习期间拿全额工资,毕业后成为汇思员工,由汇思派遣到世界500强在华企业,代为垫付的学费慢慢从他们的工资中扣除。
在这个模式中,用人单位不管人,管人单位不用人。用人单位把工人的工资和保险金给汇思们,由汇思们代收代缴代发。汇思们的全部利润,来源于用人单位每月付给他们的管理服务费。
这些“温情脉脉的人贩子”同全国各个角落的技术学校签定了合约。他们相信,在“MADEINCHINA”已成世界景观的当下,“技工荒”将是制约中国竞争力的一个要素,其影响并不亚于 “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荒”,而他们的模式之于商业利益和国家利益,可谓一箭双雕。
但是,“如果劳务派遣不准超过6个月,用工单位会无所适从,不利于企业产业升级,竞争力也会大幅下降”,一位苏州工业园人士说。
在给全国人大的“紧急上书”中,他们写道:“劳务派遣企业的运作核心是劳动力资源的社会化配置,可以使劳动力的供应更加合理,并更符合市场经济的基础配置特点”,而“企业保持相对弹性的用工形式,让企业关注核心事务,加强人才管理和知识管理,将成为未来企业竞争的关键要素。”
此观点与当下经济学界主张非常吻合。在学者张五常看来,如果要增加自力更生的机会,正确的做法是清楚界定资产权利之后,要让市场有合约选择的自由。在雇用合约那方面,雇主要怎样选,劳工要怎样选,你情我愿,应该自由,政府干预一般是事与愿违的。而政府要做的,不是干预合约的选择,而是要对劳工解释他们选择的合约说的是什么,法律可以帮多少忙。
1月12日,张维迎在北大光华新年论坛上说:“劳动合同法的一些条款,可能对中国未来经济发展有致命性伤害。这个法律出发点也许是对的,为了帮助低收入阶层,为了帮助工人群体,但最后的结果可能是,这个法律带来最大伤害的是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民工,以及城市中的一些普通工人。”
庄志他们恳请,对于企业临时性用工,可采用为期6个月以内派遣,最好对派遣期限做一个弹性的处理,以适应于不同的行业产业需求,对于企业替代性及辅助性用工,则建议派遣期限不做特别限制。
一份关于实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的征求意见稿中,出现了许多针对“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工作岗位”的疑问。据悉,该征求意见稿将在征求全国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的意见后,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进行汇总、修改后公布。
这些疑问最终如何解答,关乎庄志们“救赎中国竞争力”的理想实验能否延续下去,关乎劳务派遣这一新兴行业的生死存亡。
苏州工业园人力资源中介协会上书人大法工委摘要
一、很多国家都曾经设置法律或法规限制派遣行业的发展,但最终还是意识到并不符合客观规律,逐渐取消了各种限制性条款,而是加以正确监督和引导,使派遣行业得到了健康的发展。我们只要吸取国外的经验教训,加强管理和监管力度就可以了,不必重复一些国家走过的弯路。
二、劳务派遣将单个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转化为集体与用人单位的关系,能最大限度保护劳动者利益。
三、据不完全统计,完全或部分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进行就业安置的职校比例高达60%,而有实际意愿的学校高达92%。
四、苏州的就业和用工一直非常稳定并保持相对和谐的状态,由于绝大多数派遣及用工单位一贯坚守法规,在新法出台后,尚未出现因担心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大规模裁员和转为派遣的情况。因此,苏州政府对于劳务派遣管理的成功模式可以为其他地区提供很好的借鉴作用。
五、若细则中出现所有派遣岗位的期限一率禁超6个月这一规定,将使用工单位及派遣企业无所适从,从实际操作层面上无法真正定义和把握,而直接回避派遣用工方式;或在操作过程中,有些人力资源机构会频繁转换人事手续,从而导致派遣企业无法正常运营,整个行业进入“冰川期”。
六、不能因为用人单位有潜在的违规可能,就针对完全不构成威胁的派遣行业出台过多的限制性法规,失去了法律应有的适用性和实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