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猎头不许挖秘密
中国人才市场巨大的市场空间及发展前景,已引起了国外猎头公司的浓厚兴趣,一些外国公司事实上已用其他形式在我国开展猎头服务等人才中介业务,还有更多的外国中介机构正伺机进来抢占市场份额。进一步深入了解国外猎头公司的职责范围与运作模式已成为中国人才市场的当务之急。
日本有一个词叫“右腕”,是否源自中国的“左膀右臂”尚待考证。在日本社会,特别是在职场里,其意指企业经营者最可信赖和最为得力的部下。
企业中的“右腕”人物,通常掌握着企业高度的技术秘密,这种人物若转职为其同行业者从事同样的技术开发,其原企业秘密就会泄露。同行业竞争者通过“挖掘”对手的“右腕”,往往不花费开发资金就可以把对手的企业秘密弄到手。这无疑是不正当竞争,是被视为侵害、盗取企业秘密的违法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任何猎头公司均不得猎取这样的人。
对此,就业规则和劳动契约上都加以特别的规定。当就职特殊职务时,从业者对属于企业高度秘密的技术等,有“保守秘密的义务”;企业方也要支付其“保守秘密特别津贴”。有的企业还规定员工退职后一段时间内,不得在同行业其他企业任职,同时企业支付员工特别报酬。